项目招投标流程及管理:招标 |
作者:佚名 |
来源:互联网 |
点击量: |
发布时间:2012-7-17 10:39:49 |
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。但是,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,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,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。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,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,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。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。 上一页 [1] [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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